川滇法院建立泸沽湖生态环境与文旅融合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2025-06-03 14:32:00

5月28日至29日,川滇两省三级法院在泸沽湖畔联合举办2025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并召开泸沽湖生态环境与文旅融合司法协同保护座谈会议,积极拓展泸沽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司法赋能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举措,共同构建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与文旅融合跨域司法协同新机制。

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在泸沽湖畔“同庭审、共亮剑”,同步巡回审理了涉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案,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当地群众共同维护泸沽湖周边林田生态安全,展现了两庭共同维护泸沽湖生态环境、促推泸沽湖一体化保护的坚定决心。成都、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及丽江中院还分别编制了水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和保护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册,环湖入户向周边居民及游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泸沽湖生态环境与文旅融合司法协同保护座谈会上,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凉山中院、丽江中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泸沽湖生态环境与文旅融合司法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并为“泸沽湖生态环境与文旅融合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凉山州、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丽江泸沽湖管理局,以及盐源法院、宁蒗法院、永胜法院有关领导分别就泸沽湖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和经验分享。凉山州、丽江市两地政府领导出席活动并致辞。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及云南高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尹德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能提出,环湖地区法院要聚焦主责主业,构筑生态司法保护“立体防线”;要聚焦文旅融合,探索高质量发展“法治路径”;要聚焦协同创新,打造跨域司法保护“川滇样本”。尹德坤要求,云南法院要加强与四川法院的司法协作,努力构建司法共同体;要努力探索司法保护新路径,不断优化审判效果;要着力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标杆,促进文旅产业健康发展;要广聚社会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与会各方还就凉山州《<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两庭两院共同签订的司法协同保护实施意见明确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污染破坏担责的司法原则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多元共治、责任协同、综合治理的司法理念,建立了泸沽湖流域司法协作、审判协作、跨域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明确了联合开展司法调研与典型案例培树,共建专家智库、司法实践保护基地,共创环资保护与文旅融合司法品牌的工作举措,统筹推动泸沽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传统村落的系统保护和融合发展,对深化跨域司法协作提供有益参考。

来源:四川高院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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