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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0 08:10:00 今起施行,经营主体注销后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20年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办法》从今天(20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经营主体存续期间,登记档案应当持续保存,经营主体注销后,登记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20年,登记机关应当定期对保管期限届满的登记

    档案 主体 期限 办法 国家 档案馆 档案管理 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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